今年10月1日以后,按照《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没有得到汽车厂家授权的经销企业将不能继续销售汽车。这对汽车大卖场中绝大多数的经销商来说,意味着一场严峻考验,他们或者积极寻找对策,或者等着看形势的转机,同时,汽车行业由来已久的“大卖场、4S店谁主未来市场沉浮”的话题再掀波澜。
“上帝”喜好风向主导
来省会西北汽车交易市场选购车辆的马先生表示,汽车大卖场车型多、品牌多,在林林总总的汽车品牌中,汽车大卖场是最全的。可以说,进口车只要进得来的,国产车只要上市的,汽车大卖场都有。货比三家,挑车省时又省力,很适合像他这样第一次买车的人。
马先生还说,汽车大卖场的价格向来也有吸引力,很多人能在这里买到比4S店便宜得多的车。最近,许多地方汽车大卖场又采取了优惠房租等措施,尽可能给经销商提供优惠条件,减少经销商的成本,以提供给消费者更优惠的价格。另外,配套服务方面,目前汽车大卖场大多可提供购车、上牌一条龙服务。而4S店只能看一个品牌的车,想多看看,就得多跑路,而且价格也较死板。比较起来,还是汽车大卖场受欢迎。
不过,已经买车的某广告公司经理王先生则表示,买车是一时,用车却要多年,所以在4S店买车更让人放心,因为其售后服务好,价格高一点也认了。
这两种意见代表了多数消费者的想法。大卖场似乎符合国人消费的习惯,而4S店则迎合了对售后服务要求高的中高档车主的喜好。于是有人下结论:“大卖场和4S店都需要,选中高档车去4S店,买低档车选择大卖场,也可以两者好处通吃,即在大卖场看车,到4S店买车。”
互相渗透共存共荣
4S店和大卖场各有优势,但不可否认,也都有各自的尴尬,尤其是随着近期车市的回落,二者的日子都不好过。去年,不断有4S店转手、倒闭的消息,广州则传出不少汽车卖场转卖家具的新闻。《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出台,似乎给4S店“赐予”了机遇,而对于大卖场来说好像不太有利。
但现实情况是,汽车销售模式永远服务于市场,大卖场并没有乱了阵脚,而是正在和4S店的优势逐步交融,以新的面孔让消费者刮目相看。
北京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可谓我国车市的“晴雨表”,这里的市场部人士对媒体表示,现在,许多经销商看好汽车大卖场的销售窗口作用,纷纷在该汽车交易市场开设4S店,售后、维修、保养等服务一样不少,这里不仅有“一站式”服务,还能为外地来京买车的客户上临时牌照。“4S店和大卖场谁是赢家,要看咱们的国情。”这位人士言外之意是,大卖场更具有生存空间,因为4S店做不到“他中有我”,而大卖场的应变能力强于对手。
面对挑战,4S店也祭出杀手锏。无法包容汽车大卖场也不要紧,众多4S店自觉地开始就近组合,形成了一些相当规模的“4S店集群”,他们同样让消费者在一个地方看到更多的车型,这对汽车大卖场构成一定程度的威胁。至于“一站式”服务等,4S店做起来更是驾轻就熟。可以看出,让对手的优势最大限度化解,并拿来为我所用,是双方不谋而合的战略。
兵无常法变则恒通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能带给销售市场怎样的变数,业界众说纷纭。但有一个观点大家均已默认,那就是:新《办法》不是号召大家都搞4S店,品牌专卖的核心是授权而不是专卖。可以说,在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前提下,采取什么样的销售模式完全由企业自主决定。
没有厂家授权的卖场经销商可直接向厂方申请成为一级代理商,也可通过一级代理商申请成为其二级销售网点,正所谓车到山前必有路。于是,有明眼人面对一些忧心忡忡的同行拍胸脯说,一年五六百万辆的汽车销量,有50%是通过大卖场实现的,谁会一夜之间让暂时没有授权的占卖场大多数的经销商退市呢?真正受到冲击的,只有寄生在市场内的小车商和倒车的“车虫”罢了。
让市场有“市”,让“市气”更旺,是汽车行业管理者的初衷,《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出台,应是题中之义。不过,业界人士预测,今后无论是4S店的集群化,还是大卖场引入4S店,结果竞争都将更激烈。大卖场和4S店已经意识到,他们的发展其实都走到了拐点,下一步如何出招,大家自然少不了一番观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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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是1998年以后才逐步由国外传入中国的舶来品。由于它与各个厂家之间建立了紧密的产销关系,具有购物环境优美、品牌意识强等优势,一度被国内诸多厂家效仿。
4S店一般采取一个品牌在一个地区分布一个或相对等距离的几个专卖店,按照生产厂家的统一店内外设计要求建造,投资巨大,动辄上千万甚至几千万元,豪华气派。
在整个汽车获利过程中,整车销售、配件、维修的比例结构为2∶1∶4。维修服务获利是汽车获利的主要部分,对专卖店的重要性也是显而易见的。
本报记者 张晓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