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部门称,信息化管理将给开发企业戴上"紧箍咒"
“希望我的邮件出现在报纸上,以警醒像我一样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的购房者;同时呼吁政府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让不法开发商无机可乘,促进社会稳定。”
这是一位保定读者给记者发来的电子邮件中的第一句话。
通过电话联系,记者了解到了这位读者的购房经历。他于今年年初在保定市某楼盘预订了一套期房,交了5万元首付款,合同约定2005年12月31日交房,可直到9月房子仍未动工。
这位读者告诉记者,虽然平时也关注各种买房的注意事项,然而一轮到自己还是有点大意,只笼统问了一下售楼员手续是否齐全。该读者说,当时保定房价一路攀升,给人一种再不买就买不起了的感觉,心理上的恐慌是贸然决定的一个诱因,加上售楼人员反复致电催问,暗示该房已有不少意向客户,甚至有人付了订金,最终“摧毁”了他的心理防线,迅速签订了合同。
但房子却迟迟没有动工迹象,这位读者开始和售楼人员“热线联系”,售楼员3月推4月,4月推5月,直到9月,他才得知自己所买房子的地块连拆迁尚未完成。他开始要求退款,几经周折,不久前总算要回了自己的首付款。但是读者称,耽搁近一年,已错过了几次购房机会。
就此,记者走访了保定市房管局。该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预销售管理科王科长听清记者来意后介绍说,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卖房属于违规操作,该读者所反映的这一楼盘,他们也接到了许多群众举报,核实后发现开发商所售二期商品房不在一期预售许可证审批范围之内,已经立案侦查,目前正在处罚阶段。
据房地产市场管理处负责人介绍,由于房地产开发投入资金大,开发商为了缓解资金链的紧张状况,出于在建设前回收部分资金、同时提前占有市场的目的,往往在未达到办理预售许可的进度时就提前售房,从而降低经营风险,但这种做法无形中把风险转嫁给了购房者,一旦开发过程中出现问题,购房者的利益无法保证。
自国家开始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下发《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后,今年,保定市房产管理局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了3次大规模的清理整顿,对有开发项目的近3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现场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有8家房地产企业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预售房屋,收取订金或房款。对于违规企业,房管局已依法立案,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在地方主要媒体上对违规企业的违规行为予以通报,意在提醒购房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除此之外,他们还对1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对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通过检查和整顿措施,规范了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行为,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但尽管如此,由于近几年房价攀升较快,开发商有意压低的价格仍然吸引了许多消费者购买违规提前预售的商品房,消费者消费心理的不成熟从侧面助长了开发商的违规行为。
另外,虽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对房地产企业违规行为的处罚办法:责令停止违规售房行为,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根据违法所得处以一定比例的罚款等。但在实际操作中,主管部门对房地产企业的违规行为很难彻底掌握底细。
据预销售管理科王科长介绍,经过近几年来的大力宣传,目前消费者的防范意识明显提高,经常有购房者主动向他们查询开发企业的预售许可情况。保定市大多数企业也能够合法经营,一些企业虽然也提前认购,但只是统计意向客户,不涉及订金和房款的收取。
同时,目前正在完善的房地产交易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将增加市场透明度,降低购房者的购买风险。保定市房管局市场管理处负责人告诉记者,保定市房地产网上交易登记备案制度正在试运行阶段,明年正式建成后,所有经批准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及其销售情况都可通过网上查询,届时,信息的透明和畅通将减小开发商违规操作空间,从而更好地规范市场。 本报记者 王丽平 徐华